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淮南市司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2015年7月,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的淮南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淮南市司法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任思路,通过司法行政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选任公告,同时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坚持每一环节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确保选任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处理过程】

拟选任人选确定后,淮南市司法局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建议。面对众多的报名者,淮南市司法局在选任工作中坚持择优性、公平性,综合考虑报名者自身情况、队伍年龄职业专业结构及人员地域分布,合理确定选任人选,确保人民监督员队伍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稳定、规模适中,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淮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做好选任环节落选人员及的解释说明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落选的18名自荐人员逐一通过电话或约谈的方式告知其选任结果,并对落选原因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

【处理结果】

淮南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开展顺利,最终选任处20位人民监督员,其中,单位推荐1人,自荐19人。两年来,淮南市司法局未收到一起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的举报、投诉,社会各界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关注密切、评价较高。

【案例点评】

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做好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实现该制度设立的初衷,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真用心、勤思考、多实践。人民监督员的考核不仅是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总结,更要通过考核这一手段促进人民监督员敬业尽责,提高监督效能,为进一步建设高素质人民监督员队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