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14日,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接到检察机关通知,需抽选3名人民监督员对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某等人涉嫌贪污拟不起诉案进行监督评议。齐齐哈尔市司法局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了3名人民监督员,通过电话将案件基本情况介绍给他们,并询问他们是否有时间参加、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问题。人民监督员确定后,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将人员名单通知检察机关。

人民监督员临时无法履职采取补救措施案

【处理过程】

监督评议前,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接到人民监督员范某电话,称其父亲突然发病,情况紧急需立刻入院治疗,无法按要求参加此次监督评议,商请市司法局另行抽选人民监督员。为保证监督评议工作顺利开展,齐齐哈尔市司法局迅速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家庭住址或工作地址在某区范围内的人民监督员名单中,重新抽取一名人民监督员孙某,电话确认孙某有时间参加监督评议且不存在回避情形后,将此次监督评议工作的紧急性向孙某进行说明。孙某了解情况后,当即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迅速赶往监督评议地点。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在第一时间将更换人民监督员的情况告知了人民检察院,保证了监督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处理结果】

采取这种补救措施后,本案监督评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三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某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等人依法拟不起诉的意见。

【案例点评】

本案中,人民监督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履职时,能够第一时间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体现了较强的责任心。司法行政机关快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重新抽选,确保了监督评议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