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1年10月16日,宁夏石嘴山考区光明中学考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第一场考试入场时,一位来自平罗县的考生驾车跟随考试工作人员车辆进入考点学校,没有通过防疫、考务安全通道。流动监考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报告,由考务办公室立即指派防疫人员对该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评估,并由监考员对考生身份信息核验,及时消除疫情防控潜在风险,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应对措施】
一是在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汇报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考试工作人员专用通道进行监控管理;二是立刻安排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对该考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和评估,并查验“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是由监考员进行入考场前安全检查,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人工核对;四是经考务办公室研究,及时将设在考点入口处的安全通道转移至考场所在教学楼入口处,及时堵塞工作风险和漏洞,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
【处理依据及结果】
宁夏石嘴山市司法局 严格落实司法部“十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和法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考试组织实施分工方案,考试及疫情防控全链条、各环节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应对突发事件反应灵敏迅速、处置及时稳妥,为考生提供了周到、细致、热情服务,确保了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顺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