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1年10月17日下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东莞考区广东科技学院考点,某考场监考人员在清理考场时拾到考生身份证,后转交东莞市司法局,10月18日上午,工作人员联系该考生,通知其到东莞市司法局取回身份证,该考生直到20日上午都没有来领取。工作人员继续与该考生联系,了解到该考生居住在广州市,工作时间来东莞市取身份证不方便,工作人员考虑到该考生实际情况,在征得该考生的同意后,通过快递方式将身份证寄给该考生。该考生收到身份证后,为表达谢意,专门向东莞市司法局发了感谢信。
【应对措施】
东莞市司法局在为服务好考生的基础上,一是及时通知考生取回身份证的;二是了解考生的困难,为考生提供便利服务。
【处理依据及结果】
东莞市司法局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细做实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服务考生措施,改进服务作风,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