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当天,济宁考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一名考生因过度紧张,出现头昏、眩晕等症状。
【应对措施】
监考人员向流动监考报告后,立即联系学校医务人员将该考生引导至教务办公室休息,经询问得知其有高血压史,早上未服药。医务人员给其服用降压药后,并进行心理疏导。10分钟后,考生情绪逐渐稳定,经医务人员评估后继续参加考试。
【处理依据及结果】
济宁市司法局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针对考试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切实维护应试人员合法权益,保证了考生顺利参考。
【编辑点评】
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济宁市司法局把考生满意作为法考实现热情服务的基本标尺,把“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原则贯彻到工作始终,充分体现了法考工作应考尽考的工作理念,彰显了人文关怀,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