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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26日,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共同签署了《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将100亩的“丰田”品种茄子订销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将合同约定的50000元订金汇至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银行账户(农村合作银行62285XXXX020986899,户名陈某),陈某为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合同签订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某家庭农场无故不供应茄子,某家庭农场认为其已通知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来收茄子,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拒不来接收茄子,故双方发生纠纷。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仲裁请求:1.解除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之间的《购销合同》;2.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返还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订金50000元整,并自2018年2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银行最高利率三倍支付利息损失;3.合伙人陈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仲裁费用由某家庭农场、陈某承担。

台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某农业发展公司对被申请人某家庭农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案

【争议焦点】

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是:1.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之间的《购销合同》是应当解除或者继续履行?2.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某家庭农场返还订金的条件是否成就?3.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某家庭农场支付利息的请求是否合理?4.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合伙人陈某承担连带责任,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关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之间的《购销合同》是否应当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问题。据仲裁庭调查所得的《情况说明》显示当地茄子市场2018年收购茄子的终止时间在阳历6月中旬,最迟不超过阳历6月20日,故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签订的《购销合同》履行期限在2018年6月20日已经届满,合同已经终止,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无需解除合同,故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第一项仲裁请求已无必要。

关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返还订金的条件是否成就的问题。因《购销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购销合同》第三条“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收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订金50000元整,待市场“丰田”品种茄子停止收购[即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停止收购]后三天内归还订金”的约定,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应当返还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订金50000元。

关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支付利息的请求是否合理的问题。虽然《购销合同》第三条约定“若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违约将按银行最高利率三倍计算”,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某家庭农场、陈某存在违约,故对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利息损失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合伙人陈某承担连带责任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问题。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系普通合伙企业,某家庭农场、陈某系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及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陈某应对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的债务在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部分的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裁决结果】

根据以上理由,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一、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于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订金人民币50000元。二、陈某对上述第一项款项在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部分的范围内向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驳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仲裁庭裁决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及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裁决合伙人陈某在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部分的范围内向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虽然合伙企业已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结语和建议】

本案中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冲突矛盾较多,今后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很低,仲裁庭在多次调解后未果,经过实地调查了解,确定本案合同终止时间为阳历6月20日,故合同已经在案件审理时终止,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无需解除合同。最终裁决某家庭农场(普通合伙)返还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订金,双方自愿履行完毕,避免了纠纷矛盾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