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金东区司法局联合交警直属二大队到光南小学开展主题为“法在心中伴我成长暨法律援助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分为法治游园会、交通安全模拟讲堂、青少年法治讲座、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环节,围绕宪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寓教于乐,让青少年了解学法的意义和重要性,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盛开。活动现场参与学生140余人,发放资料600余份。

【重点宣传内容】
1、我们中国的法律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
答: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那个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每天都受到威胁。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出现的。
2、为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青少年应该如何做?
答: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
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
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3、面对校园勒索事件(结合案例内容),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答: 当自己遭遇恶霸欺负或见有人被欺负时,不要害怕,保持冷静,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机智地拒绝侵害、反抗侵害。向侵害者说“不”,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在警告坏人,因为坏人最怕被人发现,最怕受到法律制裁。否则,一味忍让,只能助长坏人的气焰,导致自己无辜受侵害。所以,要预防违法犯罪,就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远离不良行为。
4、文明过马路,法律法规对于行人过马路有哪些规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形式新颖。利用“六一”儿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庆“六一”的娱乐活动中,如活动中根据金东当地的法治历史名人设置了多个名人馆开展游园会,名人馆内的展示内容均由学生通过网络、地方志书记等渠道收集制作,再通过班级游园的形式更加深入的了解金东的法治历史文化。通过交通安全模拟讲座,以游戏互动、现场模拟、演示交通手势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提升学生参与度高。同时利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法治讲座,提高内容的可读性。
二是内容易懂。此次活动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层问题,将生涩难懂的法律专业问题,通过语言、表现形式的转化,以孩子的视角来进行展现解说,为了更学生对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不仅停留于表面文字,设置了多个互动环节,用交流问答的形式让孩子们提出对所学内容的疑问以及自身的理解。同时活动中还让孩子作为宣传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效果明显。通过此次活动,以寓教于乐的形式明显提升了学生们的学法热情,法律课堂在学生眼里是生动有趣的,能在边玩边学的轻松氛围中了解法律知识。很多学生活动后表示,要争当普法小宣传员,向身边的家人、同学宣传更多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同时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可以帮助自身更好的遵纪守法,做合格有为的青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