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7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与石岐区、南区、三乡镇联合开展“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市委关于“法治中山、平安中山”建设工作部署,为提高社区、两新组织的法律素养和基层组织依法治理,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的有效实践。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中院党组、潘墀院长对此高度重视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成立“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好社区及两新组织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潘墀院长专门部署普法任务,亲自协调关键环节,强化督查落实情况。2017年-2018年,市中院先后与石岐区、南区、三乡举办“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分别联合印发《活动实施意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为活动开展提供操作指南。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法院与石岐区办事处加强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完善措施,加强联动,共筑法院、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宣传体系。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强联动,共同构筑法院、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宣传体系。组建法律进企业微信工作群,统筹协调每一场活动,保持法院、企业之间随时交流,所有台帐登记造册,图片新闻及时跟进,精细化管理保障了活动有序进行。市中院、市石岐区办事处专门成立开展“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由石岐区办事处派驻2人,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成立法官宣讲团。全市两级法院成立79名入额党员法官组成的宣讲团,上下联动, 在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将“坐堂问案”与上门服务相结合,根据社区、企业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经营风险防控,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运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重点普及宣传《宪法》《刑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选派张煌辉、陈薇、焦凤迎、苏代平、裴涛等党员法官,到石岐区、南区、三乡镇奥美森智能装备公司、蒂森电梯公司、广东理丹电子公司、律师协会、三乡镇、阜沙镇等社区和企业开展16场法治宣讲,累计约3270名企业职工聆听讲座,达到了审理一案,宣讲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突出法院特色。把普法工作与严格公正司法紧密结合,与石岐区办事处两新办密切联系,使基层组织的政治优势、地域优势与人民法院的审判优势相结合,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旁听庭审、法律咨询、法治征文、文艺汇演、拍摄电影等灵活多样方式,在两新组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构建文明、法治、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做出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发挥职能优势,实现工作目标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群众法律素养为核心,促进社区、两新组织依法建制、组织自治、民主管理,营造文明、法治、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是服务范围。石岐区各社区,重点是辖区内两新组织。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三是工作目标。以石岐区、南区、三乡镇为试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服务两新组织建设、规范两新组织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通过法官送法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推进社区、两新组织依法治理,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营造全社会自觉尊法、信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山、平安中山建设。

四是打造法企共建新平台。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加强与企业间互动交流,创新“法律进企业”活动形式和内容。在南区企业普法的基础上,与律师协会、中山供电局、中山市中泰龙公司、中山学院等开展法治共建活动。目前市中院已与中山供电局签订法治共建五年合作协议,成为全省首家与华南电网系统开展法治共建的政法机关。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依托各自的职能优势,在专题研究、法治宣讲、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通过共同参与法治实践,增强司法机关与国有企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治企目标的同步实现。

(三)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1.普及宣传宪法知识。把深入宣传《宪法》、《选举法》作为社区居民(两新组织)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

2.普及宣传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禁毒法》和反邪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3.普及宣传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劳动法》等。

4.普及宣传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

5.普及宣传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6.普及宣传学习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7.普及宣传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以司法办案为核心,把普法责任落实到严格公正司法的全部过程。紧扣司法活动特点,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立案、庭审、裁判、送达各环节,提升普法整体实效,实现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有机统一。依法惩治犯罪,向社会普及违法犯罪的法律界限。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教育人民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失信惩戒和强制执行力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彰显司法智慧,提升司法公信。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企业经营管理等案件,组织法官专题调研形成房地产案件审判白皮书。针对市供电局近三年典型案件进行归纳梳理,形成电力设施保护、人身触电、节约用电、相邻权、停电侵权等五大专题,将研究成果到企业研讨宣讲,发出司法建议,提高企业法治建设水平。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商事合同管理、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等专题研讨,以及制定实施为供给侧改革、为中山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选派法官到社区以案释法宣讲,力争达到审理一案,宣讲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以司法公开为抓手,把阳光司法作为履行普法责任的主要渠道。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履行普法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形式,落实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制度,拓展“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传递司法个案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培育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法治理念。法院整合审判资源,适时选择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产品质量、电信诈骗、毒品犯罪、侵权损害等案件,邀请部分社区居民、两新组织成员、部分企业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禁毒宣判大会等法院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通过亲身体验方式感悟法治理念,自觉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运用法治思维和理性方法处理各项事务。

(三)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把延伸职能作为拓展普法效果的重要依托。围绕群众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选择相关案件,选派法官到社区、两新组织巡回审判或以案释法宣讲,在法官法律咨询、回访帮教、调处矛盾、司法建议等活动中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劳动者树立诚信工作、共同发展的理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围绕宪法和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相关案件,辅导社区、两新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使参与人员的切身感受,引导群众依照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言行、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四)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把完善机制作为提升普法效能的有力保障。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责任制,司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为普法责任制落实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7543件,审结87551件,法官人均结案274件,同比分别上升23.04%、26.45%和18.61%。上半年案件发改率、涉诉信访案件均同比下降,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加统一,普法广度、深度和效果越来越好。努力打造中山特色品牌,营造企业法治氛围,与社区合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探索专家沙龙、模拟法庭演练、拍摄普法宣传片或微电影、法治共建主题晚会等活动,在寓审于教中不断健全“法律进社区(两新组织)”工作机制,以法治理念引导人,以法治氛围熏陶人,切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努力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