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及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市房管局在局十楼会议室举办《宪法》及《监察法》讲座。
讲座由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李乾律师进行宣讲。讲座分两部分进行,一是对《宪法》的地位、特点、修改历程、具体修正内容以及重要意义等方面做了系统性阐述以及深入解读;二是对《监察法》的制定意义、具体法条、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等有关内容进行分析,就如何正确理解《监察法》进行指导。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宪法的地位和特点是什么
宪法的地位体现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最高的法律权威、最大的法律效力;3.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4.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5.民主制度的法律化;6.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
宪法的特点是: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
2.“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4.将序言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将序言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5.将序言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6.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7.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8.增加“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内容。
9.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
10.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
(三)制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挤“四个全国”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
3.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
4.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5.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深入宣传了宪法及监察法相关知识。通过讲座的形式,让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宪法及监察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理解,把《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针对性强。从《宪法》的地位和特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监察法》颁布的重要现实意义、起草过程及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等方面深入浅出、全面诠释了《监察法》精髓内容,语言通俗,脉络清晰,让干部职工进一步对宪法、监察法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增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警醒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这根弦,远离职务犯罪,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营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良好干事氛围,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三)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实践。此次讲座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利用讲座这一契机,以浅显易懂的PPT形式让干部职工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对《宪法》、《监察法》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接受宪法法律的监督,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