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茂名市司法局做客《与法同行》广播节目详细讲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阐述了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十四个方面,其中,坚持依法治国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的工作要求。为使我市普法工作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使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1月8日,茂名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朱向贤,茂名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蒙文岳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FM106.1广播频率《与法同行》直播节目中,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好中央和省制定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了专业讲解。

【重点宣传内容】

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过程?

答: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11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两个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答:这项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一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二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三要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3.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过往的普法工作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加注重发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与该国家机关执法责任紧紧绑定在一起,便于检查考核。

4.国家机关在“谁执法谁普法”过程中有什么具体职责任务?

答: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主要职责有八个方面。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三是要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要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是切实做好本系统学法。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五是充分利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六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将涉农、涉劳资、涉土地、涉环保、涉金融、涉房地产、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向社会宣传的重点内容。并对公安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做了具体规定。

七是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八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关键点是“创新”,是对所有的普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要求。

5.“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现实意义?

答:一是变普法与执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增强普法实效。二是变普法主管部门“独唱”为各部门“大合唱”,形成大普法格局。三是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以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普法各项措施的落实。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该节目,使广大市民群众、有关执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出台过程、具体要求、具体职责任务等有了深入的了解 。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普法不仅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也是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责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新时代全民普法要有新作为、实现新发展,就要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