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房山区开展“红叶菊香 法暖重阳”2018年老年人普法宣传周活动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增强老年人的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在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房山区开展了“红叶菊香 法暖重阳”2018年老年人普法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于10月8日起至10月12日结束,为期一周,邀请了村居法律顾问、党员送法服务队、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团、红色背篓志愿者服务队等普法队伍广泛参与,普法活动形式多样。

一是以“金秋红叶 法暖重阳”为主题,在周口店镇黄山店村坡凤岭景区,开展法治游艺活动,活动主要设置“红叶黄花”、“遍插茱萸”、“金又重阳”三个环节,分别以红叶黄花萝卜蹲游戏,红色背篓法治猜谜、寻宝答题,法律咨询等形式引导群众参与,将法律知识融入游戏中,增强普法趣味性,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实效性。

二是以“和谐东风 情系重阳”为主题,由社区居民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将法治内容与文艺演出相结合,增强普法的寓教于乐性,丰富了普法的形式。

三是以“爱在重阳 情暖城关”为主题,在城关镇开展“送法进养老院”活动。为孤寡老人送去普法折页、宣传品等法治“大餐”。

四是以“墨香重阳 法润西潞”为主题,在西潞街道苏庄三里社区,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法治笔会”,通过书写法律条文、法治格言等开展法治教育。

五是以“情满重阳 法漫山村”为主题,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村开展重阳节法律知识讲座,主要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活动的特点有是充分利用普法队伍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寓教于乐、易于接收的方式促使老年人参与普法活动。三是制作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折页3500份,宣传品实物350个,无纺布袋20000个普法覆盖广,参与人数2500余达余人次,解答咨询50余人次,悬挂横幅9条。营造了浓浓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使老年朋友既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懂得依法、有序、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