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充分利用地铁这一重要宣传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安徽省法宣办、合肥市普法办主办,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协办,共同打造法治宣传主题地铁专列,于2018年11月8日在合肥地铁2号线正式上线运营。
为提高地铁专列法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安徽省法宣办、合肥市普法办联合成立工作专组,研究制定设计方案,在专列6节车厢的车门、车窗、拉手、看板等处,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现行宪法的发展历程、常见法律常识、法律格言以及安徽历史法治人物介绍、法治文艺作品等宣传内容,并搭配天平、水波纹、法槌、放大镜、小包公等法治元素,让广大乘客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
【重点宣传内容】
1.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安徽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权威,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体人民都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
3.现行1982年宪法修改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我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作出9处修改,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改革开放”正式写进了宪法,“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取代了“人民公社”,“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
1999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作出6处修改: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序言,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成为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旗帜;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修改了我国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将宪法第二十八条“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4年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被写入宪法,确立了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同时,“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成为两大亮点。
2018年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二)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三)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四)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八)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九)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十)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十一)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4.法律格言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卢梭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5.安徽历史法治人物介绍
“中国司法鼻祖”皋陶,传说中生于尧帝统治的时候,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士”,以正直闻名天下。皋陶的主要功绩有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和大禹推行“五刑”“五教”。
“法家先驱”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 ,颍上人(今安徽颍上) 。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清正廉洁”包拯(999年—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打造全民普法的新载体。地铁是现代城市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具有人流量大、关注度高等特点。在合肥进入地铁时代之后,省、市法宣办积极利用地铁新载体开展普法教育,打造法治宣传主题地铁专列。专列不仅可以直接面向庞大的地铁客流进行普法,还会通过乘客的拍照、朋友圈分享、网络互动等渠道制造社会热点事件,达到二次甚至多次传播效果。
(二)建设法治文化的新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的十九大对普法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合肥法治宣传主题地铁专列,既集中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如安徽历史法治人物等,又形象传播全市法治漫画、动画、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如《宪法助力中国梦》《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等,让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潜移默化地走进广大市民心中。
(三)树立普法工作的新品牌。目前合肥法治宣传主题地铁专列日均客流量约为1.2万人次,深受广大乘客喜爱,不少市民专程前往乘坐专列。专列的持续运营为广大乘客营造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浓厚法治氛围,也逐渐成为合肥市乃至安徽省的普法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