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1年3月11日22时许,何 某 驾驶家里给其购买的普通轻型货车,在北屯市城区由东向西行驶,由于 夜晚 视线不清, 车速过快, 将横过马路的马某(殁年 41岁),当场撞死 。 经过认定,何 某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莽撞 、车速快是出这次事故的 原因 ,面对死者家人的追诉和巨额的民事赔偿,何 某 感觉天塌了下来,他一度精神消沉,觉得生活失去了希望。何 某 一家三口,父母均是个体,且母亲常年吃药,家里经济状况不好 。 为了巨额的民事赔偿,父母借遍了北屯的亲友,家里负债累累 。 何 某 性格外向开朗,社会上朋友不少,但是出此次事故后,社会上朋友一下都对他避而远之,都生怕何 某 开口问他们借钱 。 群众知道他出这个事故后,也都指指点点,到处都是歧视的眼神 。 何 某 看到了人世的悲凉 ,加之出此事故羞于见人 ,天天待在家里, 沉默寡欲,精神消沉 , 几近自暴自弃 。父母 白天 出去务工, 夜晚 回来 看到何某 都长吁短叹,一团阴云笼罩在这个家庭 上空 。
【调查与处理】
在司法所报到 入矫 后,司法所干警针对何 某 的心理及目前的情况, 通过约谈, 制定了 科学严格的 矫正措施 。 在严管期内,司法所干警以定期谈心为主,针对何 某 消极和自卑的心理,有针对性的进行疏导 。 慢慢地,何 某 的眼神亮了起来,司法所干警的话语,如春风佛入心田,点燃了何 某 的希望,使他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也坚定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 严管期后,司法所干警召开矫正小组会议,将何 某 调整为普管对象 。
【法律分析】
根据何重性格外向,人比较机灵的特性,司法所干警拟定了推荐就业的帮教措施。司法所干警和北屯的一家旅行社取得联系,让何 某 报上了导游班,经过一年系统的学习,何 某 拿上了导游证,在整个 学习 过程中,司法所干警不定时打电话和何重、旅行社进行沟通了解,询问学习情况和何重的表现,进行时时跟踪,力求 矫正工作 情况清,底数明。经过实习和旅行社的意见反馈,何 某 具备了独自带团的资格, 但是何某不能离开居住辖区。 何 某 在矫正中也能配合司法所干警进行矫正管理,表现良好,在刑期过半后,司法所干警召开小组会议,将何 某 调整为宽管 对象 。 何某在北屯周边一些景点开始独立带团。通过因人施教 帮教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矫正有明显转化作用,能起到良好矫正效果的人员,应该积极引导,促使其深刻认罪悔罪,更快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典型意义】
何某定期向司法所汇报工作动态及个人思想动态,司法所干警也经常解答他工作中碰到的困惑,司法所干警对何某俨如家人。何某说,每当碰到困难时,就想起司法所干警的教导,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经过磨砺,何某当年莽撞不羁的个性已经全无踪影。 “尊法、守法、用法”是何某经常挂在嘴边的话,2016年某月某日,是何某矫正解除的日子,何某接过司法所干警递过来的解除矫正证明书,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何重解除矫正后,可以外出带团了,视野宽了,事业发展也进入快车道。现在的何某, 一个月收入 4000-8000元不等,由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讲解细致有趣,他所带的旅行团被北屯旅行社评为模范旅游团,他本人也成了阳光导游 。 2016年7月11 日 ,何 某 拿着一面写着 “春风化雨暖人心,真情帮教塑新生”的锦旗,送到司法所,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通过因人施矫,推荐就业,一股消极的社会因素转化为一支积极的社会力量,通过何 某 的 案例 ,北屯 天骄街 司法所干警在矫正工作中,有所作为,科学针对性的开展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