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泉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服务体系、服务载体、服务保障等方面探索新方法、寻求新路径,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福泉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四工程”

【任务措施】

(一)创新体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完善服务体制。整合普法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成立“福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8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初审、引导申请公证等服务;在82个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负责简易法律文书代写、常见法律问题咨询、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形成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健全服务平台。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集中接听、登记分流、跟踪监督、结案回访等流程,为群众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信息化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咨询云平台、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云平台等信息化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为群众开启“指尖上的法律服务”。三是创新服务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相继推出普法网站、“福泉司法”官方微信等载体,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套餐式”法律服务内容。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创新,推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重点工作,当好“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决策的“参谋员”、群众维权的“服务员”、法治教育的“宣传员”。 

(二)找准载体,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工程。一是“人民调解”工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机融合,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深入开展调解小组进小区、进院落、进楼栋,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9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3471件,调解成功3368件,调解成功率达97.03%。二是“法律援助”工程。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以贫困户、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援助工作,并将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确保“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形成“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的良好氛围。2019年,全市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2件,法律援助涉案金额达783.73万元,免收案件代理费75万元。三是“法治教育”工程。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山地文艺轻骑兵、驻村干部等力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打造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寨,提升群众“有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一村一栏”“一校一橱”法治文化广场等普法阵地建设,结合普法学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线上平台,打造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法治教育体系。四是“便民服务”工程。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扎实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上门、代写法律文书到人等系列便民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物业、劳资、婚恋等热点难点问题。2019年,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1395件,代写法律文书4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800余人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强化保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人才保障。全力打造十个“智囊团”、百位业务骨干、千名调解员的法律服务人才“十百千”工程。目前,全市共有律师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9名、公证员2名、公共法律服务骨干106名、人民调解员95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二是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供“兜底”经费保障。将律师承担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2019年,市财政拨付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45.8万元,拨付多元化调处专项工作经费37万元,发放“以奖代补”资金63.92万元。三是管理保障。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和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的常态化监管,切实做到有投诉必受理、有案件必查办、有违法必追究。集中开展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警示教育与个案查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梳理出全市法律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3条,并逐条抓好整改。2019年,随机抽查市内3家律师事务所和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

【特点和效果】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整合普法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套餐式”法律服务内容。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山地文艺轻骑兵、驻村干部等力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强化人才、经费、管理保障,2019年,随机抽查市内3家律师事务所和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