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和国有控股集团企业(不含国有控股上市管理公司)转变为国有银行资本投资控股、相对控股、股份公司、股份合作企业或无国有资本的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其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活动,以适应现代社会现实主义国家市场规模经济的发展。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改组、并购、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经营、国有产权转让、股份制等形式。包括转让国有控股股份、企业国有股份或通过增资扩股增加非国有股份比例。所以有必要制定一个重组计划。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被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制定,也可由被改制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制定,但向企业经营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被改制企业制定。
(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研究内容:近三年企业经营概况及资产和财务风险、改制的基本理论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方案、改制企业公司股权设立方案和企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四)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按《国有企业改革[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批。重组技术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政府社会和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需报市相关部门审批后,再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因为这些企业差别很大,我们通常把国企改制重组的方式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整体重组是指在企业全部资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使企业发展符合我国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求的规范化整体重组。部分重组是指企业重组时拥有部分资产,通过吸收其他股东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成立新企业,继续保留原企业。总之,整体重组和局部重组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重组目的选择重组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事实上,国企改制重组从一开始就是“市场化”的。改革之初,企业不能自主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什么价格销售。国家计划被认为是企业制度的一个主要缺陷,需要改变,因此要求企业“面向市场组织生产”。企业发展首先进入中国商品经济市场,在商品市场中,企业首先进入消费品市场。价格改革成为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焦点并非偶然。首先,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已经公布。然后,通过“双轨制”的结合,大部分投资品的价格在80年代末和e
总之,随着一个时期商品市场的发展,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企业完全靠国家过日子的很少(虽然不能说没有)。对于国企改革来说,商品市场带来的变化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顺序。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两者同时推进。但是,资本市场的经营者很快就会发现,企业不会根据市场需求来生产和销售产品。他们不知道哪些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并盈利,成为龙头企业。他们不知道企业重组中谁会合并,也不知道哪些企业领导是真正的企业家而不是假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