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养老新政策是什么?
2020年的最新规定是:
整个未参保单位缴纳保险费,所有职工缴纳保险费。单位足额缴费后,由原单位承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基金支付次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支付范围:
享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以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已按规定缴纳基本费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已缴纳基本费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仍由地方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缴费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缴费基数、未缴费者未参保;未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保险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为未参保单位。
2、关于付款人员中断付款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已核定缴费基数并缴费的,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而不缴费的,中断缴费的是企业和人员。
养老金怎么交?
1、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按办理缴费手续当年的最低缴费标准确定,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2、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3、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的,就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手续。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