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险第二年打折的原因是什么?
有人认为第二年车险打折是因为商家做活动打“价格战”,其实不是这样!可以说有打价格战的嫌疑,但绝对不是主要原因!但根据相关规定,车险费率与被保险车辆的事故次数和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次数挂钩,导致发生一定变化。“车险第二年折扣”是基于“机动车辆保险无赔款”的条款,具体是指被保险车辆在前一年保险期间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
无赔款优待的条件是保险期限必须为一年;保险期间无任何赔偿;保险到期前申请续保。为无赔偿保险的车辆提供优惠待遇,是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减少保险事故。如果赔偿事故、重大违章较多,“车险第二年折扣”就是“反向折扣”,即车险费率上浮。车险第二年商业险不需要打折。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
如果想了解“第二年车险优惠”的相关规定,可以参考《交通保险条例》“第二年车险优惠”的相关规定。《交通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交强险价格浮动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记录作为“单一环节”挂钩。按照新的车险政策,上一年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下一年交强险价格下降10%,第三年下降20%,第四年下降30%,最多下降30%。但如果第一年发生不涉及身故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不上浮;事故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上浮10%。如果去年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年续保时,保险费增加30%。
相比之下,商业险的“车险第二年折扣”一般是根据风险来定的。所以车主要研究合理理赔,而不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小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