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是名称预先核准,即先给拟设立的企业命名,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可以在网上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预先核准后将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营业执照信息。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任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正式提交材料前,可在工商登记部门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上方式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可以线下预约提交资料,可以节省因资料不全而更改资料的时间。

第三步,根据工商登记部门的通知,取得正式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和条件

一、个体户申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的身份

3.营业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营业执照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生产经营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数量和相应的资金数额;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

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

4.自然人身份证明或股东资格证明复印件;

5.经理、监事、董事的任职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居住和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10.许可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11.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