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免税政策的主要实施流程: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和数量内,在离岛免税商店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出发时间发货。旅客凭购物券在机场、火车站、港口指定区域提货,一次性携带至离岛。免税店购买次数为每人每年10万人民币,不限次数。购物后,旅客乘飞机、火车或轮船去离岛免税购物。
海南的免税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2011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在海南实施。成为继日本冲绳、韩国济州岛、马来西亚、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地区。7月1日起,海南免税店购物额度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不限次数。2020年6月29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离岛旅客全年免税购物额度为每人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