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担保也可称为债权担保、还款协议或反担保,是指除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在未来承担保证责任后,为保证实现对债务人的追索权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保证人或抵押物提供担保,当保证人因清偿债务人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保证人清偿。体现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出具的给付保证通常包括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即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出具自己的保证凭证,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也称为还款协议或反担保。
反担保本质上也是一种担保,因此也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作为担保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有三种特定的功能和意义:
1、反担保是保护保证人利益,保证其未来可能的追索权得以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它最直接的功能;
2、反担保有助于这种担保关系的建立。当谨慎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特别是当担保人与债务没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或从属关系,并怀疑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实现追索权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候反担保措施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这个担保的设定。没有反担保的,第三人为自身利益可以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几乎都是要求反担保,而其他担保人则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降低风险。
3、反担保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进行精细组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廉价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或特殊考虑,直接设定担保往往存在困难或障碍。这时候可以用反担保来迂回,与适当的担保对接,从而解决困难,克服障碍。
比如债务人有自己的财产抵押、质押,一般可以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虽然这种东西的担保是可靠的,但债权人可能不接受,原因如下:
1、我希望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我能很容易地从担保人那里得到还款;
2、免去抵押登记或质押运输保管的麻烦;
3、担心以后抵押物不方便办理。如果自己打折,就没有使用价值了。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满意的担保,然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适当匹配关联,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求,维护交易安全,规避担保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