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章中可以看到,蓝色轿车打转向灯后立即向左变道,而原本位于左侧车道的白色轿车有明显的加速和挤右动作。

从文章中可以看到,蓝色轿车打转向灯后立即向左变道,而原本位于左侧车道的白色轿车有明显的加速和挤右动作。这种交通事故通常会导致蓝色汽车承担全部责任。但韩寒认为,白色轿车在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加速碰撞,其行为更加恶劣,具有主观恶意,应当从重处罚。

据韩寒的观点,网民分为两大阵营:

有网友认为,蓝色轿车在事故中打转向灯后匆忙变道,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责。

其他网友赞同韩寒的观点,认为白色轿车的主观恶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从重处罚。

在拥挤的交通中,走错车道或变道是很常见的。这时候就有矛盾了。车队中的车辆会坚守阵地,取得胜利不要让别人随意插队。需要临时插队的司机,往往会因为后车的挤压而抢占任何可能的空挡,事故就可能在他们不不要屈服。具体到这起事故,蓝车的变道动作确实不规范,但是可以这不是白色轿车加速碰撞的原因。那么,你对这起事故怎么看?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