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部门的职权

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其依法履职、公正用权、廉洁从政和道德操守;

2、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有资产的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

3、依法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领导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将侦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监察职能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进行监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所以,他们应该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三、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的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3、国企管理者;

4、公共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的管理人员;

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以上是125生活网边肖整理的关于监管部门职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国监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查处。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建议咨询125生活网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