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有很多关于人社局如何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工伤鉴定流程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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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社局如何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
1、申请: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简称“职工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劳动者受到伤害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区人社局应当当场或者在15日内发放号码《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
3、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号;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者相关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间,暂停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天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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