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的宗旨和原则是为学生服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指出,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跟党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协助学校构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工会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学生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中国所有学生都是学生会成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和团组织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牢记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它是全体学生的学生会,每个学生会的章程都有类似学校里所有的学生都是学生会的成员。学生会的工作人员本质上是通过一定程序从成员中选举出来的普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很好地为大家服务。学生工会工作人员没有指挥管理权,也不应该有优越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