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一般指在工作场所非正式雇佣的工人,不设试用期直接雇佣。临时工不同于正式工,可以享受养老金和每月最低工资保障。临时工分为合同制员工和人力派遣两类。雇用临时工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短期的额外工作。比如临时工因为产假而被雇来代课。

临时工,与正式工相对。

(2)临时工是指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是指本单位服务年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端到端延长的可能,但前提是双方达成共识。在中国,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甚至私企都有大量的临时工,他们的工资往往较低,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也较低。他们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而是被人才服务公司派来成为用人单位的“二等公民”。垄断行业的,不是正式职员,也不是垄断企业的底层员工。又叫“脊奴”,意思是做的多,得到的少。多做多得,至少会有一个平衡的心理。像那些临时工、合同工,他们的工作是正式员工的好几倍,工资却是零头,实在可怜。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使用临时工(或短工),工作一结束就辞退。同时,很多企业利用临时工廉价的劳动力(工资低,不升职,有年终奖)和可以随时解雇的条件,在很多长期岗位上也大量使用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