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人力资源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级别的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工作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申请人力资源的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
(2)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人力资源经理(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2)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工作满3年,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大专学历,并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本科学历,培训后有结业证书。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人力资源经理(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工作满4年,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
(4)本科学历。取得人力资源助理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3年,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人力工程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人力资源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工作满3年,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工作6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工作9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