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一)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者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者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一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