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教师资格申请均应在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达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对网上申报信息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均在网上填写并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乡镇、街道证明)。
教师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评价结果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小两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