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是:1。观念不同;2.使用对象;3.会计期末不同的处理方法;4.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

不同的概念

收付实现制是处理经济业务、确定当期收入和费用、计算当期损益的会计基础。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为依据,处理相关经济业务的制度。

使用对象

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行政单位仍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会计期末不同的处理方法。

权责发生制是指当期的收入和费用都是按照“应收应付”的原则来记录的,不管这些钱是实际收到的还是支出的。

收付实现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以实际现金的收付为计量标准。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

权责发生制以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的费用为基础,当期收入和费用应以当期负担为基础确认。

收付实现制是根据收入和费用在当期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来确定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优点和缺点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准确地计算损益,但其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方便,缺点是盈亏计算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