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药师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2)参加药师资格考试:取得1、药学类中专毕业证书,从事药师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7年;2、取得药学大专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6年;3、取得药学学士学位,从事药师工作满4年;4、取得药学硕士学位,从事药师工作满2年;5、获得药学博士学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人未满3周岁。(2)医疗差错责任人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的,在纪律处分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违纪未满2年的。(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或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