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完成一年试用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两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完成一年试用期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

第十条具有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位,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完成一年试用期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港澳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考《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于2014年3月18日颁布实施。根据这一规定,“教育考试”的内容如下:

有效学历证书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法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学、药学、中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术依据。

(1)研究生学位

1.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具备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且在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执业时间满一年的,应当在学习期间申请取得具有合格本科学历和专业的公共卫生医师资格。

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习期间完成一年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公共卫生实践的,应当以其本科学历申请公共卫生医师资格。

2.公共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作为申请公共卫生医师资格的学术依据。

报考毕业当年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当年8月31日前交验研究生毕业证,并提供学位证等证明本人为专业学位毕业生的材料,方可参加综合笔试体检。

3.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具有学位(原“科学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具有1年公共卫生毕业实践和1年以上公共卫生实践,其学历和学科作为申请公共卫生医师资格的依据。研究生毕业当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方可参加综合笔试体检。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具有学位的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申请各类博士学历的学术依据。

(2)学士学位

1.五年制预防医学和妇幼保健医学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并符合本款要求的具有医学专业学士学位和医学专业方向的人员,应申请该学位;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标注w

1.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2013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初中起点五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执业资格后,在农村二级医疗机构执业满五年,方可向县级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执业地点。2014年1月1日以后,五年制医学专业初中毕业生不能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人员,具有医学专业毕业证书且医学专业方向符合本款要求的,应申请学历学位;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医学专业专科学位标明医学专业方向的,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术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4)中等职业教育(中专)

1.2001年8月31日前进入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是申请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职业(中专)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工作者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成人教育程度

1.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各类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医学毕业生,其学历作为申请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以上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一致的,可以申请成人教育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毕业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如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高等院校远程教育等,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等医学毕业生,其成人中等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6)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申请参加考试。

特别说明:

1.申请缓刑的期限和缓刑证明的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提交试用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提交见习机构出具的见习证明,并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见习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在与申请类别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时间或累计试用时间(含多个机构)满一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有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该学位非医学专业;

5、非现役军人凭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见习证明报考或者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6、现役军人持有当地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

7、用《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8、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工作者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