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功绩记录可以在以后的晋职、晋级、任用、考核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对职位、薪酬水平产生影响。具体奖励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确定,可结合年度考核和聘任(任命)考核。

事业单位记功有什么用?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可以记一次三等功,在以后的晋职、晋级、任用、考核中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其职务和工资水平都会产生影响。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其中,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对受奖励的公务员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由集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原则上不得发放给公务员个人。

事业单位的奖励和功绩记录都属于表彰,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不同程度的识别

事业单位的奖励可以分为表彰、记功、立功和授衔,记功比表彰更有奖励性。

2、不同的采集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被授予奖励、功勋和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起模范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取得突破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记功;

(3)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做出重大贡献者;

(四)对成绩突出的,授予称号。

3、授予不同的权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按照下列权限给予:

(1)奖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盟)级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县(市、区、旗)级以下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旗)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作出。

(2)记功。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市(地、盟)级以下事业单位报市(地、盟)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制定。

(3)贡献大。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制定。

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作出的上述奖励决定,应当在1个月内向同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