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是什么级别: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9-13。科长是指一般行使政府赋予的职能,属于责任部门的人。根据单位的性质,部门的权利和职能差距很大。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级至级。

3、部级,省部级:3-4级。

4、正部级副职,省级副职:4-5级。

5、司级科长、处级科长。检查员:5-7级。

6、处级副职、科级副职、助理巡视员:6-8级。

7、科长、县长、研究员:7-10级。

8、副厅级、副县级、助理调研员:八级至十一级。

9、科级科长、乡科级科长、主任科员:9至12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9-13级。

11、店员:9到14年级。

12、店员:10-15级。

工作分类:

1、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岗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确定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员额;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作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和晋升的依据。

2、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和职级序列。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为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3、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根据职位和职位的职责、工作的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等因素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动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