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职责:
1、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组织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教;
3、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教育;
4、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
5、组织法治宣传教育;
6、组织基层依法治理,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