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四大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四个保障)、技术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2)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300人以上。
(3)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受托服务:300人以下。
2.明确工作职责
(一)委托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治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立即组织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定期检查
2)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不能处理即时报告
(3)负责质量的岗位
1)对设计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和设计单位。
2)建设-施工单位
3)竣工验收-验收部门和人员
4)对安全设备-制造商和检测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
(二)管理保障措施
1.人力调配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后任职。
(2)一般员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2.物质资源管理
(1)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维护。
(2)设备淘汰制度
(3)生产经营项目和设备转让的管理——受让方必须具备安全条件。
(六)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的协调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协调承包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经济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
2.确保安全设施所需的资金
3 .保证劳动保护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4 .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
(四)技术保障措施
1.四新的管理
2.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
3.废弃危险品的管理
4.重大危险源管理
5.员工宿舍管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6.危险作业管理
7.安全生产操作程序管理
8.施工现场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