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股的基本概念/基本常识(一)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股份所形成的股份。如果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那么法人股就是国有法人股;非国有法人的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该股份为社会法人股。

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法人股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的认股人,法人股可以进一步分为三部分:境内法人股、境外法人股和法人股。日常股市中提到的c股是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二、法人股股权类型的划分

(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利润和财产分配中享有共同权利的股份。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它排在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它构成了公司资本的基础,是最常见、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权形式。普通股股东享有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基本权利。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权,其股东享有一些优先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息;第二,当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有优先接收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但优先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股东没有投票权,因此不能借助投票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根据股权的流动性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和转让的股份。在中国,主要包括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

非流通股是指不能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和转让的股份。

(3)按股东性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

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国家股指数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或按法定程序取得股份。部门或机构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登记在册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代表国家授权投资的企业)以其支配的资产向股份公司出资或按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股份公司股票登记中登记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

  三、法人股的功能

股份制试点期间设计国家股、法人股等公众股,目的是逐步推进股份制试点,保持公有制经济的控股地位。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法人股的作用在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法人股在企业改制和上市时的功能

中国的股份公司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法人股在企业改制上市申请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人股是设立公司的基础股份。

2、集法人股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3、法人股为公司上市创造条件。

(二)法人股在资本市场运作中的功能

法人股在资本市场运行中的作用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