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副总裁,TCL董事长李东生致歉

TCL科技“乌龙指”:卖买赚14万。

李东生误卖500万股,然后回购。连夜道歉后,股价涨幅超过5%;律师表示,主观上没有恶意减轻或从轻处罚。

“乌龙指”再现。

9月1日晚间,TCL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大股东李东生《关于误操作TCL科技股票的致歉声明》,李东生错误卖出TCL科技500万股。

9月2日,TCL董事长李东生在微博中发文,再次回应前一天炒股“乌龙指”事件,承认自己操作违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TCL科技的股价并没有受到“乌龙指”的太大影响。截至9月2日收盘,TCL科技股价为7.56元,上涨5.59%。

乌龙指始末:买卖获利14.5万元。

TCL科技在9月1日的公告中详细解释了乌龙指事件的始末。9月1日下午1点03分,李东生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操作失误,卖出TCL科技500万股,成交金额3590.98万元。交易服务人员于当日下午2时48分回购上述500万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为3576.47万元。

李东生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从一卖一买的交易中获利14.5万元。一时间,李东生是否套现成为争议焦点。

李东生在声明中表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创始人和董事长,我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对公司业务发展充满信心,继续看好公司的长期价值。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归我公司所有,交易税费由我承担,因误操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已经收回了账户管理权,自行管理。”

公告显示,上述交易行为客观上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经公司核查,在因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下,不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取利益的目的。

9月2日,李东生发表了该微博,并做出了另一种解释。他说,得知误操作后,“我立即请秘书长咨询了律师、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得知这种操作是违规的,但如果我立即买回,就构成了又一次违规。由我来决定如何处理它。从还原事情真相、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维护高管诚信原则的角度出发,我决定在市场上回购500万股,恢复交易前的现状,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乌龙指为什么违法:减持不提前披露。

李东生在微博中称,他请秘书长咨询了律师、中介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得知这种操作是违法的。

据了解,李东生违反《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出售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规定显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数量、来源、时间间隔、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的时间间隔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等的规定。

根据TCL科技的公告,截至9月1日晚间,李东生的持股数量没有变化。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会有什么后果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再次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追回其所得收益。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律师分析:主观上,减轻或从轻处理并无恶意。

李东生“卖买买”背后有哪些深层次的考虑?对此,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合伙人律师尹传志对记者表示,“在得知500万股被错误卖出后,李东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维持现状,二是违规再次买入股份。这两项操作向市场传递的信息完全不同。”

尹传志说,董是上市公司,需要在减持股份前提前披露。误操作卖股违规一次。如果此时回购股份,则涉及短线交易,第二次违规。

他进一步分析,李东生之所以冒着违规的风险回购股份,还是因为只卖股份就不操作,市场上就会有很多猜测,认为董对上市公司没有信心,或者恶意减持,而如果回购股份,李东生也只是操作不当,主观上没有减持的恶意。

对于处罚措施,尹传志表示,监管机构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认定李东生没有主观恶意减持,只是失误,有从轻处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