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避雷器的主要保护目的是防止浪涌电压从LPZ0区直接传导到LPZ1区,并将浪涌电压从几万到几十万伏限制到2500—3000伏.
安装在家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避雷器应采用三相电压开关型避雷器作为第一级保护,其雷电通量不应小于60KA。该等级电源的避雷器应是连接在用户供电系统入口进线各相与大地之间的大容量避雷器。一般要求这个等级的电力避雷器每相最大冲击能力大于100KA,要求的限制电压小于1500V,称为一级电力避雷器。这些电磁避雷装置是专门为承受雷电和感应雷击的大电流并吸引高能浪涌而设计的,可以将大量浪涌电流分流到大地。它们只提供有限电压的中等级保护(浪涌电流流经避雷器时线路上的最大电压称为极限电压),因为I级保护器主要吸收较大的浪涌电流,它们本身不能完全保护供电系统中的敏感电气设备。
一级避雷器可防10/350s、100KA的雷电波,达到IEC规定的最高防护标准。其技术参考是:雷电通量大于等于100k a(10/350s);剩余电压值不大于2.5KV;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100纳秒。
电力避雷器二级保护的目的是将通过一级避雷器的剩余浪涌电压进一步限制在1500-2000 V,并对LPZ 1-LPZ 2实施等电位联结。
从配电柜线路输出的电力避雷器作为二级保护时,应为限压型电力避雷器,其雷电流能力不应小于20KA,并应安装在向重要或敏感电气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场所。这些电力避雷器能更完美地吸收用户供电入口处通过避雷器的残余浪涌能量,对暂态过电压有极好的抑制作用。这里使用的电力避雷器要求每相最大冲击容量大于45kA,极限电压小于1200V,称为类电力避雷器。一般用户的供电系统通过实现二级保护可以满足电气设备运行的要求。
第二级电源的避雷器采用C级保护器,以全模式保护相-中性、相-地和中性-地。主要技术参数为:雷电流能力大于等于40ka(8/20s);残余压力的峰值不超过1000V;响应时间不超过25ns。
电力避雷器三级保护的目的是最终保护设备,将剩余浪涌电压值降低到1000V以下,使浪涌能量不会损坏设备。
安装在电子信息设备交流电源进线端的电力避雷器应是作为第三级保护的串联限压电力避雷器,其雷电流容量不应小于10KA。
最后一道防线可以在用电设备内部供电部分使用内置电源避雷器,彻底消除微小的瞬态过电压。这里使用的电力避雷器要求的最大冲击容量为每相20KA及以下,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1000V。对一些特别重要或敏感的电子设备要有三级保护,同时也能保护电气设备免受系统内部产生的瞬态过电压。
对于微波通信设备、移动台通信设备和雷达设备中使用的整流电源,根据其工作电压的保护需要,选择具有合适工作电压的DC电力避雷器作为最终保护是合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