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延期开庭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可以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情况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自己的陈述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不补正的,应当记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