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改办属于房管部门。房改办全称是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房改业务的组织实施,管理房改资金,推动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的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设立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审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转让人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