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不是董事会,而是执行机构。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对股东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