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带薪停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五级和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0191。其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按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员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