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车主雷启富起诉成都新迪克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迪克公司)出售事故车,并要求对退一赔三。雷启富没有的没想到的是,法院没有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需支付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这场因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消费纠纷虽然告一段落,但案件的影响仍在持续发酵,让更多的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望而却步。

对一退三赔被拒绝了。

2015年,雷启富在熟人介绍下,在四川成都新迪克公司买了一辆奥迪Q7(图片|配置|询价)。傅雷回忆说,他以56.8万元的价格买了这辆车,因为他与销售人员是朋友,价格更合适。同年6月15日,雷启富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即使在交易结束时,卖方也没有I don’我没有告诉他汽车出了事故,已经检修过了。

2017年12月,雷启富来到重庆一家4S店,准备以车换新车时,4S店的二手车评估师告诉他,这辆车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经查询,维修单显示,涉事车辆铝合金轮毂、下控制臂、转向节、气动减震器、摆臂、车轮承重锤等配件已修复,修复金额为92532元。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损失确认书中国保险公司表示,车辆的日期事故为2014年9月7日,定损金额为79896元,更换件数为43件。

雷启富认为,二手车商隐瞒了交易的车是事故车的事实,导致欺诈。因此,他们向人民提起了诉讼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新迪克公司退一赔三。经过审讯,人民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判决,驳回雷启富的全部诉讼请求。傅雷不服,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美国法院于2018年11月7日受理了此案。同时,法院委托四川中电司法鉴定所对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雷启富购买的车辆系交通事故受损后的事故车辆。即便如此,法院驳回了雷启富上诉,维持原判。

未能就车辆状况达成一致,埋下了纠纷的隐患。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第17088号美国法院指出,在本案中,雷启富和新迪克公司买卖的是二手车,而不是新车。在二手车交易中,不排除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作为交易标的,也不要求卖方证明交易车辆不是事故车辆。傅雷与鑫迪克公司签订合同时,未约定涉案车辆是否为无事故车辆,销售方鑫迪克公司也未保证涉案车辆为无事故车辆。因此,新迪克公司并未故意向雷启富告知虚假信息。

争议的核心在于,新迪克公司未主动告知雷启富涉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是否会导致雷启富做出错误判断并进行购买。法院认为,首先,与新车相比,二手车可能存在隐性缺陷,而买方美国对二手车的注意义务应该高于购买新车的注意义务。除了审查二手车的现状,买方还应该对隐藏的缺陷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雷启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并未查询该车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也未要求新迪克公司保证该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说明雷启富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并不排斥发生交通事故的二手车。其次,新迪克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购车款与售车款的差价在合理范围内。雷启富在看车当天就与新迪克公司签订了协议,支付了货款并提车,可见t

总而言之,成都中级人民美国法院认为辛迪克公司没有不要告诉涉案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t导致雷启富做出错误的判断,进行购买,所以可以不能认定鑫迪克公司在与雷启富订立买卖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雷启富要求撤销鑫迪克公司与鑫迪克公司之间的《车辆销售协议》并返还购车款56.8万元及赔偿购车款三倍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销商应该说明汽车的确切状况。

多位二手车行业从业人员表示,目前线下车商在销售二手车时,会明确标注少量非事故车辆。由于事故危害程度难以界定,车商出售的二手车会进行翻新,以弥补车辆本身的缺陷。因此,对于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来说,很难通过他们自己的知识水平来识别车辆的状况。

上述案例中,奥迪Q7第一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1月14日,行驶里程24000公里,直到作为二手车出售,刚满一年。公开资料显示,2014款奥迪Q7官方指导价为82.7万~ 111.2万元,甚至最低新车价格超过80万元。2015年3月4日,新迪克公司以50万元买下该车,后于4月5日以56.8万元卖给雷启富。

专家提醒,大部分二手车都是按照上牌年限来定价的,同一车型、同一年份的顶配车型和低配车型价格差异很小。如果目标车辆的价格远低于同型号、同年份,消费者就要提高警惕,确认车况。

独立第三方车况及车价信息查询服务公司车300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二手车电商投入大量资金培育市场,消费者对二手车的认知度明显提高。电商平台一般承诺在销售的车型中排除事故车、泡泡车、烧坏车。因此,很多消费者在线下交易市场选择二手车时,也会注意避免购买上述问题车。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车商在收车时对三无车辆的管控更加严格。精品车型一般承诺非事故车,一般车型大多会明示车况。如果售出的车型发生过重大事故,车商在销售时应告知消费者,不能有侥幸心理隐瞒车况。

第三方测试有助于提高透明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雷洛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时表示,在线下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商仍需完善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有些车商会提供车况报告或评估检测证明,有些则不会,也不会在合同中标注。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车主在交易中没有提出验车的相关诉求,只能认定为消费者对交易车辆状况的认可。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确认二手车的车况。如果汽车经销商未能提供,消费者应主动索要。

其实《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商务部发布,2016年8月开始实施,解释了车商收购和销售车辆的一系列流程。其中,指出二手车经销商应标明有重大事故修理标志的车辆,不得违规调整或更改里程表或改装车辆。但在实践中,能够完全按照规范中所述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仅限于严格自律的诚信企业,特别是敢于对重大事故车辆进行标记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

记者了解到,在二手车交易中,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发生过事故、经过修理后能满足安全行驶要求且能通过年检的车辆进行交易。目前,知名二手车电商平台上宣传的报废事故车、泡沫车、燃烧车

雷洛认为,引入第三方评估和检测可以有效帮助二手车行业提高透明度。例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银行证明与全国各地的车商和汽车交易市场都有合作,帮助技术能力不足的车商和市场对购买的二手车车况做出准确判断,并通过银行证明提升消费者购买信心,打消他们的顾虑,促进汽车经销商销售。同时,协会还对商家和市场的诚信进行了评估,经过认定并挂牌的商家可以得到消费者的信任。如果消费者对车况还是不放心,还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在相关软件中查询车辆事故理赔、维修项目等历史情况。"对于车商来说,在购买二手车时和销售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车况并如实告知消费者,不仅可以提升企业诚信形象,还能有效避免售后纠纷。"雷洛说。

文字:陈梦编辑:陈果排版:曹亚玲

热线电话:

010-56002742;qcb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