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鞋的三包包括修理、更换和退货。三包期,自鞋子购买之日起:(1)保修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2、人造革/布两个月。(二)更换1、未穿过的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将被更换。(1)左右脚不配合;(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彩车。2、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的鞋子售出并更换。(1)鞋面有严重褪色;(2)正常使用导致鞋面破损;(3)正常使用下鞋底断裂。(三)退款1、属于换货原因1。没有更换相同货号或相同款式的,按原价退还消费者。2、属于更换原因2。如果没有更换相同的货号或相同的款式,将从每天的折扣费用中扣除原价,将钱退还给消费者。3、第一个月内两次维修失败的,可酌情收取每天原价0.5%的折扣费进行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予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