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突出深化牧区社会治理为出发点,围绕当前阿里地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牧区中存在的发放高利贷、非婚生子女、不赡养老人等热点难点问题,地区普法办成立工作调研组,深入措勤、革吉、改则、日土、噶尔等县,采取实地走访、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清理问题、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调研,并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摸底清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发放高利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地县两级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司法等职能部门开展发放高利贷集中整治活动,对发放高利贷案件所涉及行为进行深挖彻挖,查处一起、依法办理一起,严厉打击发放高利贷行为。二是开展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妇联牵头,组织团委、民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开展非婚生子女集中清理活动,对已确认生父母关系的非婚生子女,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非婚生子女在户籍、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清查。三是开展不履行赡养义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对不赡养老人问题集中整治,采取“合户”、集中供养等措施,解决老年人生活、就医等困难。
(二)强化治理成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把整治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指导各乡、(村)居进一步规范乡规、村规民约,将“走夜”、非婚生子女、发放高利贷、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纳入乡规、村规民约的重点规范内容,加大约束惩戒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不良行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常态化制度,提高村民组织的自治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先进双联户奖惩机制作用,将“走夜”、非婚生子女、发放高利贷、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纳入考核体系,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以为农牧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着眼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普法等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深入农牧区家庭、学校、田间地头等基层一线,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亲子鉴定和法治宣传等服务,助力农牧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困难群众维权,不断提高农牧区各族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四是注重源头治理。针对非婚生子女、“走夜”等不良行为,着力提高妇女在婚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播放警示片、典型案例、生育保健、避孕措施等知识的宣传,树立妇女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
(三)增强宣传实效,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结合“法律七进”“五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一村一警、村(居)法律顾问、三官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等的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发放高利贷、非婚生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难点问题,量身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街面宣传转向入户宣传,从城市郊区宣传转向偏远乡村宣传,从隔靴搔痒式普法转向对症下药式普法,从大水漫灌式普法转向滴灌式普法,切实增强了普法实效性。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通过清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成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阿里地区非婚生子女、发放高利贷、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管理机制,促进了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有效遏制了非婚生子女、发放高利贷、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继续发酵。
二是普法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优势,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民俗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依法进行民间借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








